大学学生活动中心剧场(以下简称剧场)主要用于学生开展科技、文化、艺术等活动,为把剧场建设成为安全、文明、高雅、有序的校园文化场所,特制订本管理制度(试行)。
一、场地使用与管理
1、剧场由校团委负责日常使用和管理。每周一至周日8:00—20:00向全校学生开放,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安排。
2、使用剧场,须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应提前一周在学校OA系统会议室预定上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
3、剧场使用后,由使用者负责教室的卫生清理和安全检查。
二、设备使用与管理
4、根据活动情况,若现场不能满足活动需求的设备,需自行配备并在申请界面上注明。
5、各类设备须按照操作说明使用,若设备出现问题应告知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坏,须
按原价赔偿。
6、剧场使用期间,使用者临时离开,须锁好门窗,否则设备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
7、未经允许,使用者不得将任何设备带出剧场。如违规,暂停该使用者对剧场的使用;如设备丢失,按双倍价格赔偿。
8、使用者应于活动后及时归还设备。
三、活动纪律与行为准则
9、使用者可在学生剧场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安全的中小型文艺演出、座谈交流、节目排练等活动。
10、进入学生剧场的人员应穿戴整齐、大方得体;自觉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禁止在楼道内大声喧哗。
11、严禁在剧场乱涂乱画、损坏公物,不得将酒水、饮料、食物等带进剧场。
12、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值班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如不听劝阻,值班人员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如造成严重后果,值班人员须及时上报校团委。
四、安全防范措施
14、剧场为无烟环境,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携带一切有可能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15、剧场所有通道严禁堆放物品或开展活动,要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活动组织者应提前了解并熟悉安全设施位置及应急疏散路线。
16、未经剧场管理老师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推拉电闸、不得安装或使用自带设备。
17、剧场值班人员要定期检查防火防盗设施是否齐备,如发现缺失或其他问题,及时上报校团委。
18、剧场值班人员要在每日活动后检查门、窗、水、电等安全,如发现隐患或遇到故障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19、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有责任协助校团委老师做好各项安全防卫工作。
20、本管理制度由校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