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做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根据《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在知识产权成果申请前需填写《金陵科技学院知识产权成果申请登记表》(见附件)。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的,由学生填写,先由学院签字盖章,再交团委审核统一送交科技处。请各学院发明人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未尽事宜,请咨询团委张嫱,联系电话:2659。
团委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