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团总支:
为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引领广大金科青年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同时为丰富我校第二课堂内容形式,打造金科品牌校园文化活动,打造金科品牌校园文化活动,2018年9月至12月,我校举办了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期间,各团总支、校学生联合会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校团委决定评比和表彰一批在文化艺术节期间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1、优秀组织奖7个
2、优秀指导教师:1-2人/院
3、先进个人:院部学生总人数500人以下 5人/院
院部学生总人数500-1000人7人/院
院部学生总人数1000人以上 8-9人/院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奖
(1)认真落实《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精神,宣传发动到位,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项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高;
(2)艺术节活动准备充分、组织得力、效果明显、总结到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图文资料齐全;
(3)负责承办或学院自己开展的活动内容丰富,组织到位,学生参与面广,活动质量较高。
2、优秀指导教师
认真承办艺术节相关活动,并对艺术节活动进行指导,取得良好成效,学生反映好。
3、先进个人
在活动中,积极组织或协助艺术节各项活动的开展,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良好成效。
三、评选办法
各院(部)接到通知后,下载申报表,自行申报,交团委审核确定。
四、工作要求
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16:00前。各院(部)文化艺术节总结材料,需提供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纸质稿需盖团总支章。电子稿发送至邮箱(00000004995@jit.edu.cn),纸质稿交大学生活动中心205室,联系人:李艺,联系电话:3807。
1、金陵科技学院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2、金陵科技学院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3、金陵科技学院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先进个人申报表;
4、表彰汇总表。
共青团金陵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各院(部)团总支:
为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引领广大金科青年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同时为丰富我校第二课堂内容形式,打造金科品牌校园文化活动,打造金科品牌校园文化活动,2018年9月至12月,我校举办了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期间,各团总支、校学生联合会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校团委决定评比和表彰一批在文化艺术节期间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1、优秀组织奖7个
2、优秀指导教师:1-2人/院
3、先进个人:院部学生总人数500人以下 5人/院
院部学生总人数500-1000人7人/院
院部学生总人数1000人以上 8-9人/院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奖
(1)认真落实《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精神,宣传发动到位,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项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高;
(2)艺术节活动准备充分、组织得力、效果明显、总结到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图文资料齐全;
(3)负责承办或学院自己开展的活动内容丰富,组织到位,学生参与面广,活动质量较高。
2、优秀指导教师
认真承办艺术节相关活动,并对艺术节活动进行指导,取得良好成效,学生反映好。
3、先进个人
在活动中,积极组织或协助艺术节各项活动的开展,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良好成效。
三、评选办法
各院(部)接到通知后,下载申报表,自行申报,交团委审核确定。
四、工作要求
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16:00前。各院(部)文化艺术节总结材料,需提供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纸质稿需盖团总支章。电子稿发送至邮箱(00000004995@jit.edu.cn),纸质稿交大学生活动中心205室,联系人:李艺,联系电话:3807。
1、金陵科技学院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2、金陵科技学院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3、金陵科技学院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先进个人申报表;
4、表彰汇总表。
共青团金陵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各院(部)团总支:
为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引领广大金科青年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同时为丰富我校第二课堂内容形式,打造金科品牌校园文化活动,打造金科品牌校园文化活动,2018年9月至12月,我校举办了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期间,各团总支、校学生联合会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校团委决定评比和表彰一批在文化艺术节期间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1、优秀组织奖7个
2、优秀指导教师:1-2人/院
3、先进个人:院部学生总人数500人以下 5人/院
院部学生总人数500-1000人7人/院
院部学生总人数1000人以上 8-9人/院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奖
(1)认真落实《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精神,宣传发动到位,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项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高;
(2)艺术节活动准备充分、组织得力、效果明显、总结到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图文资料齐全;
(3)负责承办或学院自己开展的活动内容丰富,组织到位,学生参与面广,活动质量较高。
2、优秀指导教师
认真承办艺术节相关活动,并对艺术节活动进行指导,取得良好成效,学生反映好。
3、先进个人
在活动中,积极组织或协助艺术节各项活动的开展,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良好成效。
三、评选办法
各院(部)接到通知后,下载申报表,自行申报,交团委审核确定。
四、工作要求
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16:00前。各院(部)文化艺术节总结材料,需提供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纸质稿需盖团总支章。电子稿发送至邮箱(00000004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