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团总支:
为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认真领会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利用暑期,让学生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我校在今年暑假期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发挥了共青团在群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巩固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进一步交流和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团委将启动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评定工作
以团支部为单位,做好社会实践课程的考核评分,在规定的教务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课程成绩录入工作。成绩单以及考核成绩为优秀等次的学生社会实践鉴定表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留学院保存,其他资料学院盖章后返还学生。
教务处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结交流工作
1、全面梳理基本情况。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提交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工作部署、组织动员方式、活动参与情况、以及活动成效和创新情况等。其中,省级、校级(院级)重点团队数量及活动开展、参与活动学生人数、媒体宣传报道情况、新媒体运用情况等要有比较准确的数据统计。
2、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各学院深度挖掘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取得突出成绩的团队和个人,及时总结并以适当方式予以激励。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总结表彰大会、校园媒体等传统宣传方式和微信公众平台、微博、QQ群等新媒体手段,宣传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实践成果和心得体会,把开展社会实践与引导社会观察更好地结合起来,使更多的学生受到教育,扩大社会实践的育人功效。
3、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经验,提炼值得推广的管理办法与管理手段。此外,还要深入总结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制约因素,提出进一步深化和创新的工作思考和建议。
三、评比表彰工作
各学院要及时发现典型,表彰先进,加强对活动的有形评价,不断完善活动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校级表彰安排如下:
1、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1)优秀组织奖:8个。
(2)优秀团队:1-4支/院(根据校级立项重点团队数量进行申报)。
(3)先进个人:
① 优秀社会实践个人:按参与人数4%上报;
② 优秀指导教师:1-3名/院。
(4)优秀社会实践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总数的1%。
(5)优秀社会实践基地:1-2个/院。
2、评选条件:
详见《金陵科技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暂行)》(金院字[2012]41号)。
3、评选办法:
各学院提交申报材料。校团委召集校内、外专家评定优秀组织奖,优秀社会实践基地根据条件择优确定,其他奖项按名额申报。对组织实施工作得力的优秀团队和在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择优推荐为市级优秀。
四、有关要求
1、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工作,对于巩固活动成果,扩大活动影响,深化活动教育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总结,确保总结表彰工作取得实效。
2、总结表彰需提交的材料:
(1)各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2)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
(3)优秀团队申报材料。
(4)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5)优秀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6)优秀社会实践基地。
(7)《金陵科技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申报材料汇总表》。
(8)《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体情况统计表》。
(9)《各学院2015级学生就业准备专项实践活动情况统计表》
(10)各类媒体(含新媒体平台,不包括校园网)的报道复印件或视频资料。
说明:(1)—(9)材料均需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各一份,(10)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文字版须由学院签字盖章认可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递交。纸质版于10月24日下午4:00前报大学生活动中心3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jit.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材料联系人:张嫱,电话:2659。
团 委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