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团总支、学生委员会:
根据学校党委要求,在党委组织部指导下,团委制定了《共青团金陵科技学院委员会发展优秀学生骨干成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暂行)》,现予以印发并实施。请各院(部)团总支、各级学生组织根据要求组织落实。
共青团金陵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